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全国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以科技创新、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助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表彰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中国标准化协会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重点奖励标准化领域实施技术创新、促进科技进步的单位和中青年标准化工作者。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设单位奖、个人奖和特别奖三项,单位奖获奖名额不超过8个,个人奖获奖名额不超过20人,特别奖获奖名额不超过2个。
二、评选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申报“科学技术奖”。
三、评选标准
“科学技术奖”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学风正派,热爱标准化事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标准(含标准样品)研究、制(修)定工作中取得创新性的成就,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奖项,或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的;
(二)在标准化普及、标准化成果推广转化、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极具创新意识和突破性思路,建立了有效的标准化运行体系的;
(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职务,或者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修订,或者是国际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个人,或者在促进中国标准的海外应用,助力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
(四)在标准化学术研究、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出版专著,在权威学术媒体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者较大影响的论文,推进标准化学科发展,助力标准化人才建设的。
四、评选程序及授奖
(一)申报
“科学技术奖”可以直接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也可以通过下列相关单位推荐申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协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均可以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2.各行业学会、协会、商会、标准联盟等组织,可以推荐本领域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3.中国标准化协会所属各分会、委员会,可以与相关单位联合或者单独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4.没有入选本年度“科学技术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如果继续申报下年度“科学技术奖”评选,只需补充本年度之后相关材料,无需重复递交所有申报材料。
(二)评审
1.初步审查: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专业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候选单位和个人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进行专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通过现场会议评审、质询、无记名独立投票的方式评选产生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入选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到会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同意;
3.如果评选产生的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拟获奖单位和个人最后一名获票数相同,则并列获奖;
4.公示: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及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获奖入选单位和个人在中国标准化协会网站公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自网站登出之日起计算)。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奖者。
(三)结果公布及授奖
2020年“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公布,并拟于今年召开的第十七届中国标准化论坛中颁奖。
五、奖项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要求
拟申报“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填写“科学技术奖”申报表(《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科学技术奖”单位和个人申报表在中国标准化协会网站参阅并下载,地址为:http://www.china-cas.org)。申报表、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并订装成册,报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版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
报送申报材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邮编:100048。
联系人:贾宝山
联系电话:010-68483286
传真:010-68489056
邮箱:jbs@china-cas.org
附件1:“科学技术奖”单位申报表
附件2:“科学技术奖”个人申报表
附件3:中国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中国标准化协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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